有關配件保固、產品保固和保固的示範手冊 簽署合約前的誤導性訊息,使客戶產生錯誤的印象,即可用度假地點的選擇實際上是無限的,或者合約可以輕鬆出售或交換。 商家也有義務向旅客告知可選或強制保險,涵蓋旅客取消行程的費用,以及發生事故、疾病或死亡時提供的援助費用。 當消費者從家用電腦造訪零售商的網站時,可以透過電腦的 IP 合格會計師 位址或其他方式來識別被歸類為「具有較高購買力」的消費者。 例如,提供給該消費者的價格可能比向新消費者或「購買力較低」的消費者提供的價格平均高出 10%。 動態定價(或即時定價)是指根據市場需求高度靈活、快速地修改產品價格。 會計師事務所 經銷商可以看出,由於個人生活中的事件,這名青少年的情緒很脆弱。 一些免費試用涉及不公平的商業行為,可能會誤導消費者訂閱。 2017 年線上免費試用和訂閱陷阱委員會研究 (219) 報告了下述各種做法的普遍性。 《消費者權利指令》規定了有關在簽訂合約之前向消費者提供的資訊的幾項規則,例如在電子商務網站上、在賣方訪問期間或在銷售電話期間(第 5(1) 條) (d ) 和第6 條(1)(g))。 除了第7(4)(b) 條中包含的要求外,《消費者權利指令》還對商家的聯絡方式提出了額外的資訊要求,特別是第5(1) 條(店內銷售)和第6 (1) 條(場外銷售及遠端銷售)。 (55) 如需了解更多詳情,請參閱委員會關於消費者合約中不公平條款的理事會指令 會計 93/13/EEC 的解釋和應用指南的通訊(COM(2019) 5325 最終版)。 在企業與消費者關係的背景下,綠色環保可以與企業對消費者影響產品環境特性的任何形式的商業行為有關。 「環保聲明」或「綠色聲明」是指(在商業傳播、行銷或廣告資料中)暗示或以其他方式給人留下這樣印象的做法:特定產品或服務對環境有益,但不會對環境產生有益影響。 例如,這可能是由於它的成分、它的生產或生產方式、它的銷毀方式以及由於其使用而預期減少的能源消耗或污染。 當此類說法不真實或無法證實時,這種做法通常被稱為「綠色清洗」。 2020 年,委員會和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對網站進行了協調篩檢,證實了模糊、誇大、虛假或誤導性綠色聲明的頻率 (276)。 工商登記 根據2012 年倫敦奧運會和殘奧會的EFTA 法院的一項裁決,在歐洲經濟區銷售國家/地區、歐洲經濟區演出國家/地區或兩者均存在國家法律禁令的情況下,製造門票可以合法銷售的印象。 在Canal Digital Danmark一案中,法院認為,如果經營者以消費者必須支付月費和半年費的方式表明訂閱價格,則這種做法必須被視為誤導性遺漏。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2) 公司登記 條中包含的注意義務表明,意識到價格突然變化可能性的貿易商必須在廣告價格時向消費者明確這一點。 操縱行為可能包括視覺上模糊重要資訊或確定促進特定選項的順序(例如,一個按鈕清晰可見,而另一個按鈕隱藏;一條路徑很長,另一條路徑較短),以及使用問題和模棱兩可的語言進行欺騙。 此類做法可能會導致資訊難以理解或含糊不清,從而構成《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第 6 條規定的欺騙性活動或《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第 7 條規定的欺騙性遺漏。 此外,利用情緒阻止使用者做出某種選擇(例如「強化」消費者感到內疚)可能構成《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8 條規定的攻擊性行為,因為它利用不允許的影響來扭曲消費者的決定-製作。 另一方面,評估考慮了 B2C 關係之外的商家屬性,例如社會責任、就業條件、稅收、市場領導力、道德方面等。 - 評級可能超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範圍,包括消費者評級的新規定。 與消費者評級和推薦相關的欺騙性做法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2) 條,該指令要求貿易商在上下文中不清楚的情況下識別商業行為的商業意圖。 此外,當消費者進行搜尋查詢時,《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資訊要求也適用於貿易商。 設立公司 另一方面,它不適用於向消費者顯示的電子介面的預設佈局,該佈局不是在給定電子介面上執行的特定搜尋查詢的結果。 他們不斷招募新玩家,並向之前加入的玩家和專案組織者支付更高的費用。 新會員加入時支付 10 歐元,然後每月支付約 43 歐元參與。 獲勝的玩家實際上獲得了獎金的 50%,獎金上限為 one hundred 公司登記 萬歐元,這意味著玩家不會獲得任何獎金。 法院澄清,如果新參與者支付的捐款與向現有參與者支付的報酬/利潤之間存在間接聯繫,則此類計劃將被歸類為傳銷。 關於品質或性質的誤導——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也承認這不是同一種產品,但由於包裝相似,他認為該產品具有相同的質量,或其品質更接近該產品的品質或性質。 向消費者提供的資訊不得以任何方式誤導消費者,包括其顯示的所有情況,即使資訊實際上是正確的。 第 6 條以及關於欺詐性不作為的第 7 條是迄今為止最常用於執法目的的。 會計事務所 法院判例所涵蓋的一般消費者是具有理性批判能力的人,對自己的市場行為具有自覺性和審慎性。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適用於在平台上顯示不同產品的廣告,這些產品並非由平臺本身提供,而是由平台上的第三方賣家提供。 如果市場運營商透過代表其或為其利益行事的另一家企業開展商業行為,則在某些情況下,《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可能適用於市場運營商和相關企業,只要它們符合以下定義: '商人' 。 (161) 儘管這可能構成《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意義內的重大訊息。 雖然房地產傳統上在國家層級進行監管,但自 2016 年 3 公司登記 月以來,一些重要方面已在歐盟層面進行監管 (433)。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一般規則通常是對特定行業的歐盟法律以及國家(有時更嚴格)規則的補充。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列出了在審查商業行為是否涉及欺騙性遺漏時相關的具體要素。 是指交易者是否有足夠的證據支持依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12條所提出的主張。 這是一項獨立條件,而非額外的集體審查,如果滿足該條件,該做法將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9 條的範圍。 屬於第 1 條或附件 I 所載的不公平做法的具體類別之一。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基於這樣的理念:雖然保護所有類型的消費者免受欺騙性商業行為的侵害是適當的,但屬於第5 條第(3)款所列群體之一的消費者應獲得比其他消費者更大程度的保護。 登記公司 以下的流程圖顯示了所附的商業行為「黑名單」以及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一般條款 - 即第 6-9 條。 如果一種商業行為僅滿足這些條件之一,則該商業行為被視為不公平,因此會受到《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禁止。 它禁止違反專業護理要求的商業行為,如果它們可能嚴重扭曲普通消費者的經濟行為。 在連網訂閱行動電話報價中,電信服務供應商公佈的價格為「zero kr」。 然而,在消費者接受優惠後,訂閱的每月分期付款增加了。 合格會計師 國家法院認為,這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256) 附件一第 20 點的範圍。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c) 條,如果由於產品的性質,允許使用“底價”,即從特定的最低金額開始的價格指示,價格不能“提前合理計算”。 與「雙重品質」相關的分銷做法對於食品(包括飲料)來說是最成問題的。 然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會計事務所 6(2)(c) 條也適用於其他類型的商品。 兒童理解線上和線下廣告的能力因兒童而異,並且取決於兒童的年齡和成熟度(149)。 在某種程度上,《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可以考慮到這一點,因為第 5(3) 條允許從特定年齡組的普通成員的角度評估商業行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下的普通消費者絕不是需要低水平保護的人,因為他始終可以獲得可用資訊並據此明智地採取行動。 相反,正如陳述(18)中所強調的,審查是基於比例原則的。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採用這個概念是為了在保護消費者的需求和促進開放競爭市場中的自由貿易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首先,指令附件一第27點提到了金融服務領域的侵略性商業行為,這種行為在任何情況下都被認為是不公平的。 數位環境越來越多地以產生、收集和控制有關消費者的大量數據為特徵,這些數據可以與演算法和人工智慧的使用相結合,將這些數據轉換為可用於商業目的的資訊。 台北會計事務所 除此之外,這些數據可以提供對社會人口特徵(例如年齡、性別或財務狀況)和個人或心理特徵(例如興趣、偏好、心理概況和情緒)的有價值的見解。 會計師事務所 一家零售商分享了意見領袖的社交媒體帖子,這些意見領袖宣傳其產品以換取報酬,但未能正確將該帖子識別為商業傳播。 國家法院發現,該貿易商沒有採取必要措施來確保遵守消費者保護法,例如確保透明度、通知意見領袖以及建立消除侵權行為的控制機制(362)。 《生態標籤條例》(334)建立了自願性生態標籤授予制度,其目的是推廣在整個生命週期中減少對環境影響的產品,並為消費者提供有關產品對環境影響的準確資訊。 市場使貿易商和買家(包括消費者)之間簽訂合約成為可能。 法院明確表示,可以根據第 7 條第(4)款對廣告進行評估,特別是為了檢查是否已提供所有相關信息,例如提供每種產品的貿易商名稱,同時考慮空間限制和案件其他具體情況。 法院也澄清,第 7 條第(3)款可能存在空間障礙,這可能有理由省略某些貿易商的郵政地址和身分資料。 然而,該資訊必須在訪問平台(210)之後簡​​單且快速地提供。 一家國家法院發現,視力受損的人也可以被視為普通消費者,並且以非常小的字體打印訊息可以被視為欺騙性的商業行為(140)。 根據第 11 記帳士 條,向此類控制機構提出上訴絕不能被視為放棄向法院或行政當局尋求法律救濟。 特別是,線上平台分析、管理和銷售消費者偏好和其他用戶生成的內容。 在這種情況下,個人資料的收集和處理必須遵守《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和《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的上述法律要求。 (291) 根據本法規第 6 條 c) 點,禁止展示不符合法規要求的標籤、標誌、符號或銘文,如果它們可能在能源或能源方面誤導或混淆消費者。 根據第 three 記帳士 條第(1)款,最終用戶必須了解有關出售、租賃、分期購買或向最終用戶提供的電力、其他形式的能源以及適用的其他基本資源的消耗資訊。 2016 年至 2019 年間,在歐盟委員會和國家當局的倡議下,Facebook、Twitter 和Google承諾使其做法符合歐盟消費者保護法。 確認訂單時,服務提供者必須透過電子郵件通知客戶預計的交貨時間。 買方和賣方之間就訂購的商品簽訂的購買合約此時已成立且不可撤銷。 如果無法在合理的時間範圍內提供存取權限,我們將向您提供我們提供資訊的時間。 如果出於任何原因拒絕訪問,我們將提供拒絕訪問的書面解釋。 我們也可能使用您的資訊為您提供個人化內容和有關我們公司集團的其他資訊。 我們直接從您那裡收集所有這些信息,並透過您授權提供這些個人資訊的第三方收集,並在當地法律允許的情況下,透過公開來源(包括但不限於社交媒體)收集所有這些資訊。 我們也可能從其他來源收集信息,包括來自第三方和其他來源的目錄和人口統計資訊。 我們可能會將這些資料與出於本隱私權聲明中所述的商業目的而收集和使用的其他資訊結合。 如果您是加州居民,《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CPA) 可能會賦予您有關 NCH 使用您的個人資訊的額外權利。 要了解有關您在加利福尼亞州的隱私權的更多信息,請單擊此處。 本隱私權聲明適用於您的個人訊息,即可用於識別您身分的資訊或資訊組合。 要創辦獨資企業,需要確定可行的想法、制定商業計劃、註冊並獲得必要的許可。 然而,例如,當商人出售不包含廣告訊息的街道地圖,而消費者使用該地圖找到前往特定商店的路線時,將街道地圖的銷售歸類為商業行為是沒有意義的。 補救措施的適用條件由成員國決定,可能包括不公平商業行為的嚴重性和性質、所遭受的損害以及其他相關情況等因素。 成員國還必須確定補救措施的具體效果,例如,終止合約的補救措施是否會導致合約訂立無效(雙方有義務恢復到合約簽訂前的狀態)或僅終止合約。 風險管理 公平資料管理的一方面是資料主體接收相關信息,包括資料管理的目的,同時考慮到資料收集的具體情況。 公平合法地處理個人資料需要遵守資料保護原則,並且合法資料處理的六個理由中至少之一適用於資料處理活動(請參閱《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第 6 條第 (1) 款)。 另一種情況是資料控制者根據歐盟或成員國法律有義務處理資料(例如,了解客戶的義務)。 誤導性與比較廣告指示 (72) 規範企業對企業 會計師 (B2B) 關係。 然而,其關於比較廣告的規則仍需要根據完全協調的標準進行一般審查,以確定比較廣告在企業對消費者交易中是否也合法(73)。 如果本指令與管轄不公平商業行為特定方面的其他共同體規則發生衝突,則以後者為準並適用於這些特定方面。 一個例子是免費數位電視頻道僅向擁有必要數位接收器的消費者開放,類似的通話套餐僅向擁有電話線的消費者開放。 如果貿易商無法提供足夠的相關證據來證明消費者使用該產品可能產生的物理效果,則該聲明屬於附件一第 17 點所列禁止商業行為的範圍,如果存在以下情況:沒有歐盟部門立法。 為了增加法律確定性,最好對那些在所有情況下都不公平的商業行為進行定義。 然而,為了不給交易者帶來不必要或不成比例的資訊負擔,第7條第(4)款的要求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根據情況需要不同的資訊。 特別是,根據第七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的澄清,根據前款的規定,必須明確所使用的通訊工具的實際情況和局限性。 雖然這些規定著重於特定的商業慣例或部門,但第 7 條第(2)款的範圍是一般性的、更廣泛的,可以適用於任何商業慣例。 公司登記 此外,它還對食品和飼料行業企業家施加了有關食品和飼料的標籤、廣告和展示的一般義務,包括其形狀、外觀和包裝、使用的包裝材料、貨物 它們被提出的方式和方式。 為了您的方便和信息,我們的網站可能包含其他網站的連結。 連結的網站可能有自己的隱私權聲明或政策,我們強烈建議您查看。 如果連結網站不屬於我們所有或控制,我們不對此類網站的內容、此類網站的任何使用或此類網站的隱私慣例負責,無論您是否直接從網站訪問該網站我們的網站進入。 在特殊情況下,我們可能會保存您的個人資料更長的時間,以便準確記錄您與我們的交易,以應對可能出現的投訴或爭議,或者我們有理由認為可能會出現與您的個人資訊相關的訴訟。 我們已實施並維護適當的技術和組織安全措施、政策和程序,旨在根據相關資訊的性質減少意外破壞或遺失、未經授權披露或存取此類資訊的風險。 由於資訊的安全部分取決於您用於與我們通訊的電腦的安全性以及您用於保護您的使用者 設立公司 ID 和密碼的安全性,因此請採取適當的措施來保護資訊。 從評估的角度來看,服務的使用是否需要消費者有意識的行為或消費者是否可以停用服務都是無關緊要的,因為在沒有足夠資訊的情況下,無法確定消費者是否可以自由地使用服務。 法院認為,國家禁止每週7天營業的規定只是為了保護活躍在分銷領域的工人和員工的利益,而不是為了保護消費者。 預算控制